一、 补办新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两种情况:
1、 毕业生向原单位说明情况,与单位解约,由原单位开具解约函或解约证明等证明文件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2、 遗失后补办。
二 、毕业生向学院说明情况,填写《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》,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后签字,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三、 毕业生将《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》交至学生处分管就业副处长审核。
四 、《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》审核全部通过后,由二级学院打印一份新的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。
五 、毕业生持解约函或解约证明、原就业协议书、《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》交至就业指导中心留存,并在新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上加盖部门公章。